1、离婚证遗失后能否申请补发
离婚证丢了可以补办。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携带有关材料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2、有离婚判决书还要办离婚证吗
无需。
法律快车提醒你,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和离婚证有同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2.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办理离婚证要什么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一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最近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置等事情协商一致的建议。